学生公告

关于开展365体育中国官方网站2022-2023学年“优良学风班”和“学习标兵”评选活动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3-10-20浏览次数:

各班级:

为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建设,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、立志成才,加大优秀学生和优秀班级的示范作用,发挥学院主体作用,根据《温州大学“优良学风班”评选办法》和《温州大学“学习标兵”评选办法》(行政〔2021〕79号)的规定,结合365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实际,决定开展2022-2023学年“优良学风班”、“学习标兵”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对象

1.“优良学风班”评选对象原则上在温州大学2022/2023学年“优良学风班”立项达标的班级中评选产生(见附件1)。

2.“学习标兵”评选对象为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、专科学生。

二、评选条件

参照《温州大学“优良学风班”评选办法》和《温州大学“学习标兵”评选办法》(行政〔202179号),见附件2

三、申请时间安排

第一阶段:1023日之前,学生、班级申请

【申请流程】:

PC端:温州大学统一身份认证—全部应用—学工系统(新)—服务大厅—评奖评优—个人荣誉称号申请(集体评奖评优申请)—学习标兵(优良学风班申报)

移动端:我的温大—我的应用—移动学工—服务大厅—评奖评优—个人荣誉称号申请(集体评奖评优申请)—学习标兵(优良学风班申报)

注:学习标兵个人简介和优良学风班简介范本请在各自申请页面下方的“材料下载”中下载。

第二阶段:1030日之前,学院评选及公示

为充分发挥学院学风建设的主体作用,学院组织公开演讲和答辩(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),进行评选,在全院范围内营造良好氛围,组织班级和学生学习“学习标兵”候选人和“优良学风班”候选班级的优秀事迹和经验做法。评选后,需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,公示无异议,在新的学工系统中审批通过,入围校“优良学风班”候选班级和“学习标兵”候选人。

【审批流程】:

PC端:温州大学统一身份认证—全部应用—学工系统(新)—服务大厅—评奖评优—个人荣誉申请审核(集体评奖评优申请审核)

移动端:我的温大—我的应用—移动学工—服务大厅—评奖评优—个人荣誉申请审核(集体评奖评优申请审核)—学习标兵审核(优良学风班审核)

第三阶段:1110日之前,学校公示及发文

学校学工部将各学院推荐的校级“学习标兵”和“优良学风班”进行审核,并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后发文。

第四阶段:“学习标兵”、“优良学风班”风采展示

为进一步营造学校优良学风,发挥榜样力量,分享学习经验,传播积极能量。获得“学习标兵”“优良学风班”荣誉称号的同学和班级,需根据学校要求参加相关学风建设活动。具体事项另行通知。

四、奖励办法

1.“优良学风班”评选原则上获奖班级数不超过参评数量的30%,每个获奖班级给予荣誉证书及1000元奖金用于班级建设(实际奖励金额视学院经费确定),同时可增加1名院级“优秀学生干部”和2名院级“工作积极分子”的名额。

2.“学习标兵”评选原则上获奖人数不超过参评数量的30%,每人给予荣誉证书及500元奖金。

五、其他事项

1、各学院将“学习标兵”和“优良学风班”评选的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每个班级和学生,广泛动员、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和班级进行申报,班主任认真做好申报的指导工作。
       2、根据文件要求,上学期发生重大恶性事故或安全稳定事件的立项班级,不能参加该学期的“优良学风班”评选。“学习标兵”的学业成绩和综合成绩排名均为班级前三名。

3、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,把评选过程作为优化学风建设的一个重要载体,周密安排,认真部署。

4、根据不同奖项的申报特点,符合条件的班级或个人先自主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至学院学工办,学工办汇总并筛选出符合条件的班级或个人,由学院成立评审小组,对符合条件的班级进行评审,确定最终名单后全院公示,公示结束后发文。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本评审条件者,取消评审资格。

 

 

 

附件:

   1.2022-2023学年“优良学风班”立项名单

      2.“优良学风班”和评“学习标兵”选办法(2021版)

       

      
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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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10月20